商务部将制定有关虚拟交易支付方面法规
现有虚拟货币存在形式、发放主体、规范虚拟货币的流通,引导主流虚拟货币运营商逐步向规范的第三方支付平台过渡。并鼓励银行开展网上支付业务创新,在持续推动安全控制技术应用的基础上,逐步满足网络消费者对网上银行服务、便捷等方面的需求。
商务部信息化司石伟光处长在第三届中国电子支付高层论坛上透露,商务部准备在完善《关于网上交易的指导意见(暂行)》的基础上,将其修改成电子商务支付条例。同时,商务部也正在筹划起草商业数据保护法。
首信易支付总经理高佳卿站在支付服务商的角度介绍,07年中国第三方网上支付平台市场规模将达215亿。在电子支付发展呈现多样化趋势的同时,支付风险也随之加大。首先,支付是建立在互联网的网络基础上,存在本身的网络风险。其次,帐号间相互绑定、互通交易具有复杂性和隐蔽性。此外,随着电子商务的发展趋势,电子支付实际正处于所谓虚拟经济和实物经济的交叉位置,尚没有实际的法律为之规范,应该出台相应的管理办法加以管制。
就第三方支付商竞争环境来看,在政策方面,《电子支付二号指引》及《支付清算组织管理办法》颁布在悬,这既是一个行业准入的门槛,又能对行业起规范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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