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国信息通信部伦理管理处处长金钟浩对新华社记者说,网络实名制,即网络发布身份验证制度,是依据即将于7月27日生效的《促进使用信息通信网络及信息保护关联法》而制订的。此前,韩国已要求网民在注册网上邮箱和聊天室用户名时必须使用实名,并进行身份证号码验证。
实名制涉及35家网站
此次推行网络实名制的35家网站是日均页面浏览量在30万以上的门户网站和日均页面浏览量在20万以上的媒体网站。为便于网络运营商和使用者适应这一新 规定,同时保护网络信息发布者的隐私,韩国信息通信部允许网民在通过身份验证后,用代号等替代自己的真实姓名在网上发布信息。同时,信息通信部还计划在网 上发放宣传手册,指导网民进行身份验证。
金钟浩说,根据《促进使用信息通信网络及信息保护关联法》,今后韩国网站如果不主动屏蔽有关淫秽、违法和涉嫌诋毁他人名誉的网络文章和影像资料等,将要对由这些不良信息引发的纠纷负相关法律责任。
此外,韩国信息通信部还将通过伦理委员会对网络信息进行管理和监督。同时,信息通信部还计划建立网络名誉纠纷调解部,专门处理网络名誉侵权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