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刚飞抵广西的张平表示,今日上午他已经到海淀检察院领取了上述赔偿金.他同时表示,回到北京后他将与黄静商量以决定是否向有关部门提出复议,提出更高的赔偿要求.
事件缘起2006年2月,首都经贸大学大三学生黄静购买了一台华硕电脑,但在后来的修理过程中发现CPU存在问题,随后黄静与其代理人周成宇找到华硕要求数
额为500万美元的赔偿,双方多次协商未果后,当年3月7日,黄静与周成宇被北京海淀警方以涉嫌敲诈勒索带走,随后被批准逮捕并关押至海淀看守所.
2006年12月26日,海淀检察院以证据不足为由,批准已经关押了10个月的黄静取保候审.今年6月5日,黄静向海淀检察院提出了国家赔偿,要求在没有
犯罪事实而被错误逮捕羁押的295天中,被申请人理应支付申请人赔偿金人民币46855.62元.随后,这一事件被诉诸媒体,并被广泛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