米果公司向离职员工索赔百万案开庭

继“真人通缉令”之后,游戏米果公司针对去年离职的游戏开发团队的主要员工,又揭起劳动索赔的大旗,在不同的区级、中级法院诉讼43起,其中个案的索赔金额达600万元。5月22日下午,这一系列纠纷中的一案在卢湾法院开庭审理。

 

  此案的被告童某、赵某等5位,都曾为游戏米果网络科技(上海)有限公司的网游核心开发人员,离职前,他们正在开发、完善两款网络游戏《真封神》和《如来神掌》。去年七八月份,游戏开发团队的领军人物赖某,突然被公司开除,引发争议,童某等人随后提出辞职。

  米果公司去年年底在卢湾法院诉称,童某等5人提出离职后,未经公司许可,便拒绝到公司上班,也不肯向公司指定的工作人员交接工作。公司与一马来西亚公司签约的升级游戏项目被迫中断,公司前期投入的开发费用也付诸东流,所以,向每个被告索赔提前离职造成的经济损失200万元,并请求判令5人履行交接手续。

  今年3月,游戏米果再次在卢湾法院提起诉讼,要求5被告共同赔偿因未依法办理离职交接手续给原告造成的损失共计人民币574.4万元,美元5万元。该劳动争议案已被受理。

  昨天庭上,米果公司改变诉请,只依据《员工服务器协议》向5名被告索取16万到30万不等的违约金112万,离职赔偿金并入3月份起诉的案件里。原告代理人表示,5名被告作为公司核心开发人员,都与公司签了《员工服务期协议》,他们提前离职20个月,按规定,要付给公司月薪乘以20个月的违约金,这样算下来,五个人的违约金为16~30万不等。

  5被告表示,去年7月17日,他们提出离职后,并没离开公司,而是等待办理相关手续,但后来由于人身安全受到威胁,他们从8月5日起,不再到公司去。另外,被告代理律师表示,原告并没按照《员工服务期协议》,给几位被告特殊待遇,所以,这些条款只是单方面约束员工,显失公平,是无效的。此前,劳动仲裁也认为双方所签的不是服务期协议。

  米果网络公司与几位被告的恩怨由来已久。去年8月30日,该公司在一家全国发行的报纸上发布半版“严正声明”,把包括5名被告在内的6名离职员工照片、真实姓名和证件号码全部刊登,提醒同行在竞业限制期内不得聘请这些人。6员工认为这份捏造事实的“真人封杀令”侵犯了自己的名誉权,诉至浦东新区法院,此案尚在审理中。

来自:Donews